根据团长安区委《关于开展长安区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和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团员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长团发〔2021〕2号)相关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校团委推荐、学校研究,拟推荐李鹏飞同志为长安区优秀团干部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于4月16日下午5点前实名电话或邮件向校团委反映。
邮箱:tuanwei@xupt.edu.cn
联系电话:88166181
校团委
2021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