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捐款以自愿为原则,数额不限;
2、捐款以分团委(团总支)为单位,统一交校团委,校团委汇总全校金额后上交陕西省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,并在校内公示;
3、为方便各院(系、部)分团委、团总支捐款,请以分团委(团总支)为单位将捐款于4月15日(周四)前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转账上交:
户名:李涛
账号:6079 1010 5200 504007
开户网点名称:邮储银行西安市红专路支行
4、汇入后,请在4月16日(周五)当天由各院(系、部)分团委(团总支)书记本人凭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转账凭单 客户回执联”原件(复印件院系部各自留存)到校团委李涛处对帐登记上交。故请务必保存好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转账凭单 客户回执联”,切勿丢失!
校团委
2010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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